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4月2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马伟元)海南省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学籍系统)中部分学生学籍信息因身份证号码重复、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匹配等原因成为问题学籍。4月21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该厅要求,力争在2017年7月前全面消化问题学籍存量。
问题学籍处理范围包括,全国学籍系统中学校用户的“学籍注册-问题学籍处理”和“日常管理-学生身份证明材料”功能菜单下存在的待处理数据均纳入问题学籍处理范围。
问题学籍处理办法为,对于“问题学籍处理”功能菜单下的待处理数据,学校应逐一核实问题学籍学生的在校生身份和身份证件情况。对于身份证号重复的,如学生已不在本校,学校可按照“人籍一致”原则执行“删除”操作;如学生在校,学校经核对认为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无误的,学校应执行“佐证”操作;如学生在校,但系统上姓名或身份证号错误,学校应执行“变更”操作。“佐证”和“变更”操作均需上传学生户口簿登记页(或身份证正反两面或户籍部门提供的正在办理居民身份证件号的回执)扫描件。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分配G开头学籍号的问题学籍学生,即使该生已不在校就读,也只能执行“佐证”操作,此类学生的问题学籍处理完成后,学籍所在学校应告知学生家长及时办理转学等手续转移学籍,确保人籍一致。
对于“学生身份证明材料”功能菜单下的待处理数据,学校应逐一核实学生是否已办理身份证件。已办理身份证件的,学校应及时利用“关键数据变更”功能,变更学生的关键信息;未办理身份证件的,学校应联系学生监护人,督促学生监护人为学生办理身份证件以便及时变更关键信息。逾期仍未办理的,学校可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无身份证情况说明,作为证明材料上传备查。
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要及时利用“问题学籍审核”、“问题学籍仲裁”、“关键数据变更审核”功能对学校处理后的问题学籍进行审核,严格把关。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单位)学籍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全国学籍系统的“统计报表-综合报表-中小学学生问题学籍情况”功能,跟踪督促本辖区内问题学籍处理进度。省教育厅将公布问题学籍处理进度,对各市县自即日起每月的问题学籍减少数量进行通报。
陈锦 本文来源:南海网